標志牌:
(1)警告標志:警示車輛、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險場所的標志。
(2)禁令標志:禁止或限制車輛和行人的某些交通活動的標志。
(3)指示標志:指示車輛、行人移動的標志。
(4)指路標志:傳遞道路方向、位置、距離信息的標志。
(5)旅游區(qū)標志:提供旅游景點方向和距離的標志。
(6)道路施工安荃標志:宣布道路施工區(qū)域通行的標志。
(7)限速標志:警告車輛減速的標志。
交通標志牌的相關規(guī)定:
(1)警告標志的顏色為黃色底、黑色邊、黑色圖案,形狀為正三角形,頂角朝上。
(2)禁令標志的顏色為白底、紅圈、紅杠、黑圖案、圖案壓艙物。其中,取消超車、取消限速的標志有白底、黑圈、黑條、黑花紋、花紋道碴。形狀為圓形,路標為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。
(3)指示標志的顏色為藍底白字。形狀是圓形、長方形和正方形。
(4)指路標志的顏色除里程碑、百米樁、公路界牌外,一般為藍底、白色。形狀為矩形和方形,但位置識別標記除外。